招來異性合租者,遇到水電費“刺客”,退房不合理定損……
一不小心就踩“坑”,畢業生就業租房如何實現安居?
年輕人期盼多一些像保租房這樣低價、穩定、安全的“瑜伽場地避風港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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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初入職場的年輕人在租房時經常踩“坑”。保租房政策以較低的成本,為畢業生提供一個穩定、安全的“避風港”。專業人士建議,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,同時優化租房市場環境,讓年輕人留得下、住得安、能成業。
要求與女性合租、入住后發現合租者有兩名男性,向中介提出退租卻遲遲得不到回復,合同簽署與工作人員承諾不符……這是王彤(化名)租房時踩到的“坑”。
對于像王彤這樣的應屆畢業生而言,除了找工作外,還要找到一個稱心如意的住處。但因自身社會經驗不足,加之一些不良中介的誤導,導致他們在租房時屢屢踩“坑”,一些畢業時租空間生感慨“租房和求職一樣難”。
專業人士建議,完善租房市場的法律體系、優化租房市場環境、嚴厲打擊“黑中介”等不法行為,同時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(以下簡稱保租房)的供給,給年輕人提供良好的租房條件,讓年輕人住有所居、住有宜居。
租房猶如見證拆“盲盒”
因為剛畢業沒多久,經濟能力有限,王彤通過天津某房產中介公司尋求合租。“我最基本的要求是與女性合時租租,房源信息標注的租客是一男三女,男士用一個衛生間,女士用一個衛生間。”王彤對此表示滿意,隨即簽訂租房協議,并交付了費用。
入住第二天,王彤發現租客中有兩名男士,且需要和男士共用一個衛生間,這讓她感覺非常不適應,同時考慮到個人安全問題,提出退租。
中介公司則稱,雙方所簽訂租房合同中并未承諾安排的合租人都是女士。聊天記錄是工作人員與王彤私下的口頭承諾,不能代替租賃合同,公司不認可合同外的任何口頭承諾。
與王彤的遭遇有所不同,畢業生陳星(化名)租房時差點踩到收取滯納金的“坑”。畢業前,他通過某租房APP租房,在協商租金交納時間時,工作人員稱:“晚幾天沒關系,只要別拖太久就可以。”然而,查看《房屋租賃合同》時,陳星發現,合同規定,超期交納房租,每超一天,收取季度房租5%的滯納金。
“我看中的房子月租金1500元,季度租金4500元,晚一天交房租,我就得支付225元的滯納金,這個‘雷’埋得太深了,幸虧及時發現,才沒入‘坑’。”陳星說。
租到甲醛房、遇到水電費“刺客”、退房不合理定損……租房猶如拆“盲盒”、大“坑”小“坑”踩不停,成為不少初入職場的年輕人生活中的一大痛點。
2023年7月,有媒體發布的一項有1001名受訪者參與的調查顯示,80.7%的受訪者畢業時為租房而困擾,61.2%的受訪者期待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,并向年輕人傾斜。
保租房圓了“安居夢”
“這里居住環境好,配套齊全,可以拎包入住。更重要的是,價格便宜,住得安心。”搬進保租房兩個月,天津理工大學應屆畢業生楊女士說,保租房圓了她的“安居夢”。
畢業前,楊女士對租房市場了解甚少,面對各種房源信息,感到無所適從。小樹屋后來,她從學校就業指導中心了解到保租房,選擇將其作為工作后的第一個“小窩”。
2021年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》,保租房項目在全國范圍內快速鋪開。天津已經連續3年將發展保障性租會議室出租賃住房工作列入20項民心工程。目前,共籌集保租房項目243個、8.72九宮格萬套(間),其中,已運營項目89個、2.56萬套(間),基本覆蓋全市,為剛踏入社會的青年群體提供經濟可靠的居住選擇,讓他們能夠進得來、留得下、住得安、能成業。
今年畢業季期間,天津市住建委推動保租房宣講會走進校園,先后開展37場次宣講活動,15家大型保租房運營企業走進校園提供項目咨詢服務,約1.2萬套(間)保租房房源打包“上架”。
“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什么證明材料?”“我簽約的單位在西青區,離得最近的保租房在哪里?”……在天津城建大學保租房宣講會現場,不少畢業生咨詢如何申請入住保租房。
“保租房政策對剛畢業的大學生十分友好,學生們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尋找一個穩定、安全的‘避風港’,進而增強他們對天津這座城市的歸屬感。”天津城建大學學生工作部副部長、就業指導中心主任孫艷說。
天津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今年將繼續籌集保租房房源,同時打通應屆畢業生與租賃住房的信息渠道,做好政策解釋工作,讓他們知政策、用政策,緩解租房支出壓力。
重點關注房費、物業交驗、押金等細節
針對租房難、糾紛多等問題,業內人士認為,除了加大保租房建設外,相關部門還應優化租房市場環境,嚴厲打擊租賃市場的不規范行為,進一步規范租房交易流程,特別是在合同簽訂、租金變動等方面為年輕人提供相應的支持體系,打造公開、可靠的租房信息平臺。同時引入第三方認證機構,對出租房屋的質量、環保標準(如甲醛檢時租場地測)進行認證,確保租賃房屋符合基本的安全和健康要求。
天津桑榆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煥婷建議年輕人租房時要擦亮眼睛,重點關注看房費、物業交驗、押金等3個細節。
“正規中介公司‘不成交不收費’,一些不法中介打著低價房的幌子,誘騙租房者交看房費,然后聲稱房屋已出租等,拒不退還看房費,租房者如遇到收取看房費的中介,要遠離。”李煥婷說。
李煥婷建議,在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的同時,還要進行物業交割,水費、電費、燃氣費等要有結清證明或繳費證明,同時將屋內所有物品列入《物業交驗清單》,并仔細檢查屋內電器、門窗設施等有無損壞,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對于押金問題,李煥婷提醒,在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時,要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,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,業主應退還押金。此外,可選擇季付或月付租金,以減少經濟風險。(記者 張璽 程志會)